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产业损害调查局
反倾销案
国外生产者调查问卷
被调查产品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的税则号列:
调查期:
答卷截止日期:
联系方式:你公司若有任何与问卷或调查有关的问题,请与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100053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
案件描述: 调查范围: 公司名称 地址 传真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你公司是否在调查期间内向中国出口过被调查产品? ()否(请在以下申明书中签字,并立即把这一页答卷及申明书寄回国家经贸委) ()是(仔细阅读说明,在以下申明书中签字,完成所有的问卷,把全部答卷寄回国家经贸委) 你公司是否支持本次反倾销调查? ()否—简述理由。 ()是 |
申明书
A、本公司申明,这份答卷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准确和有依据的,本公司知道所提供的信息将由国家经贸委进行审查和认定,并同意国家经贸委及其授权工作人员在本次反倾销调查和裁决中使用。
如果不同意上述A内容,请在下面B中说明,并以B作为你公司之申明。
B、说明:
特此申明。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
被授权的联系人签名所在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
问卷说明、填写要求及相关定义
一、问卷说明及填写要求
本问卷是国家经贸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为裁定国内产业在调查期内是否遭受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而制订的。本问卷调查的信息将用于该案件的调查与裁决。如无特殊说明,请提供调查期内的相关信息。
任何被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回答本调查问卷并接受相关调查,不得作虚假陈述。若拒绝提供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方式填写本问卷和提供有关材料,或有其他严重妨碍调查的行为,国家经贸委可以:
1、在已有或可得到的其它事实基础上作出产业损害裁定;
2、为取得必要的材料,依法采取认为是必要的措施;
3、依照上述方法作出的裁定可能对你公司不利。
国家经贸委将充分考虑利害关系方对商业保密信息的合法权利。利害关系方可申请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处理,如有正当理由,国家经贸委将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利害关系方在提供商业保密信息时,须向国家经贸委就保密内容提交一份非保密性概要,该概要应是可以公开,其他利害关系方可以查阅的。概要须合理表达商业保密信息的实质内容。利害关系方只有在得到国家经贸委同意后,才可以不提交保密信息的概要,但仍须提交一份合理、充分的书面说明。如果国家经贸委认为保密信息的请求缺乏正当理由,且利害关系方不愿以概要的形式公开信息,则国家经贸委在裁定时可以不采用此类信息。依以上原则,答卷应同时提交两套,一套为含有保密部分的完整答卷,此为保密版本;一套为只包括公开部分的答卷,此为公开版本。公开版本和保密版本应分别在答卷首页上注明。
查看全文请发邮件至hm@huameiconsulting.com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