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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碳酸钡(Barium Carbonat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若取消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将不会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建议立即终止对中国涉案产品现行的反倾销措施。 2009年6月16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碳酸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2月7日,印度正式对中国的碳酸钡征收76.06美元/公吨~236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2016年4月21日,印度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96.94美元/公吨~144.82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1年4月20日截止。2021年4月15日,印度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第22/2021-Customs(ADD)号通告,将现行反倾销措施有效期的截止日期由2021年4月20日延长至2021年10月20日。2021年3月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碳酸钡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 2021 - 0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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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印度财政部税收局未接受商工部于2021年5月12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日本和俄罗斯的丁腈橡胶(Acrylonitrile Butadiene Rubber)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不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20年5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日本和俄罗斯的丁腈橡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5月1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日本和俄罗斯的丁腈橡胶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对中国、欧盟、日本和俄罗斯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发布时间: 2021 - 0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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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6日,欧盟委员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甜蜜素(Sodium Cyclamate)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损害分析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5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2002年12月1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甜蜜素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3月8日,欧盟对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甜蜜素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并正式征收反倾销税。2010年6月3日,欧盟对该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2年5月7日,欧盟对该案作出部分期中复审终裁,裁定修改上述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结果。2016年7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甜蜜素(sodium cyclamate)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自2016年7月16日起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中国涉案单独税率生产商Golden Time Enterprise (Shenzhen) Co. Ltd.、Golden Time Chemical (Jiangsu) Co., Ltd.的反倾销税税率为0~0.23欧元/千克,中国其他生产商普遍税率为0.26欧元/千克(中国企业方大添加剂(深圳)有限公司(Fang Da Food Additive (Shen Zhen) Limite...
发布时间: 2021 - 07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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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印度财政部税收局于2021年3月5日发布办公室备忘录关于未接受商工部于2020年12月23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欧盟、日本、印度尼西亚、美国、泰国、南非、阿联酋、新加坡、墨西哥、越南、马来西亚、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不锈钢卷板(Flat Rolled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不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19年7月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欧盟、日本、中国台湾地区、印度尼西亚、美国、泰国、南非、阿联酋、中国香港、新加坡、墨西哥、越南和马来西亚的不锈钢卷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12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欧盟、日本、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同时终止对原产于或进口自美国、泰国、南非、阿联酋、新加坡、墨西哥、越南、中国香港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不实施反倾销措施。
发布时间: 2021 - 07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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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075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部长接受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A4复印纸(A4 Copy Paper)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建议和对进口自中国的A4复印纸反补贴期中复审终裁建议,决定以固定税率和可变税率结合的方式对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其中中国出口商UPM Asia Pacific Pte Ltd反倾销税为3.2%、Greenpoint Global Trading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td 反倾销税为10.0%、其他出口商反倾销税为3.0%、中国所有出口商反补贴税为7.0%(出口价格比例方式)。 2016年4月12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A4复印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A4复印纸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7年4月1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39号公告和第2017/40号公告,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助理部长兼国会秘书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A4复印纸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建议,决定对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PT.Pabrik Kertas Tjiwi Kimia Tbk除外)和泰...
发布时间: 2021 - 07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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