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to Modules)发布修正的反补贴终裁结果,调查期间为2015.01.01-2015.12.31。裁定加拿大阿斯特太阳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Canadian Solar Inc. and its Cross-Owned Affiliates)反补贴税率为5.02%,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Changzhou Trina Solar Energy Co., Ltd. and its Cross-Owned Affiliates)反补贴税率为2.93%,所有其他未被选中的参与此次复审的42家获得分别税率的出口商,获得加权平均税率为4.22%。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501.61.0000, 8507.20.80, 8541.40.6020, 8541.40.6030, and 8501.31.8000项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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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复合编织袋 (Laminated Woven Sacks)发布反补贴年度复审终裁结果,复审期间为2018.01.01-2018.12.31。裁定山东寿光健元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龙兴塑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Shouguang Jianyuan Chun Co., Ltd. and Shandong Longxing Plastic Products Co., Ltd.)反补贴税率为398.62%,并由于18家公司在复审期内无销售,取消了这18家公司的审核。本案涉及海关编码为63053300.50和63053300.80项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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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to Modules)发布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调查期间为2017.12.01-2018.11.30。裁定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Trina Solar Co., Ltd.)及其7家关联公司反倾销税率为50.3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Risen Energy Co. Ltd.)及其6家关联公司反倾销税率为106.39%,所有其他未被选中的参与此次复审的16家获得分别税率的出口商,获得加权平均税率为68.93%。中国的统一税率为249.96%。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501.61.0000, 8507.20.80, 8541.40.6020, 8541.40.6030, and 8501.31.8000项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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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玻璃器皿(Certain Glass Containers)发布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调查期间为2019.01.01-2019.06.30。裁定广东华兴玻璃有限公司(Guangdong Huaxing Glass Co., Ltd.)反倾销税率为44.10%,栖霞长裕玻璃有限公司(Qixia Changyu Glass Co., Ltd.)税率为31.07%,所有其他未被选中的参与此次复审的55家获得分别税率的出口商,获得加权平均税率为35.71%。中国的统一税率为255.68%。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010.90.5005、7010.90.5009、7010.90.5015、7010.90.5019、7010.90.5025、7010.90.5029、7010.90.5035、7010.90.5039、7010.90.5045、7010.90.5049和7010.90.5055项下产品。2019年10月16日,应美国玻璃包装联盟(the American Glass Packaging Coalition)于2019年9月25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容器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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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就2014-2015年对来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太阳能电池))的反倾销行政复审进行二次复审。商务部通知公众,本次诉讼的最终判决与商务部2014-2015年对中国太阳能电池行政复议的最终结果不一致。2020年7月1日,联邦公报公布商务部修改的最终结果。 2017年6月27日,商务部公布2014-2015年中国太阳能电池反倾销行政复议最终结果。2017年8月25日,商务部公布2014-2015年修正的终裁。据了解,本轮复审强令性应诉商有2家,阿特斯阳光电力有限公司(Canadian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及其关联企业,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Changzhou Trina Solar Energy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现将有关税率整理如下表。日期阿特斯天合光能享有单独税率企业2017.06.2713.07%4.66%6.98%2017.08.2513.07%5.82%7.82%2020.07.013.19%0.00%3.19% 中国出口企业如需应诉,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致电华美,热线电话:0311-85278946 邮箱:hm@huameiconsult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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