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056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彩钢带(Painted Steel Strapping)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裁定中国出口商秦皇岛佳士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6.2%、补贴幅度为0.2%,中国其他出口商倾销幅度为11.5%、补贴幅度为42.6%。因此,建议以保证金形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中国其他出口商保证金有效比率为54.1%,同时终止对秦皇岛佳士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越南的彩钢带作出反倾销否定性初裁,因此终止对越南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2020年5月2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50号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彩钢带(Painted Steel Strapping)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进口自越南的彩钢带反倾销立案调查。此次调查的产品为公称宽度12mm~32mm、公称厚度0.5mm~1.5mm、无论是否成卷、无论是否打蜡的碳钢彩钢带。不锈钢带和镀锌钢带不在本案的调查范围内。本案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从2016年4月1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