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尼西亚的的合金或非合金热轧钢板产品(Hot-Rolled Flat Products of Alloy or Non-Alloy Steel)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宽度不超过2100毫米、厚度不超过25毫米的热轧板卷,以及宽度不超过4950毫米、厚度不超过150毫米的热轧钢板。此次调查的产品不包括不锈钢、电镀锌的热轧钢板、镀锌热轧钢板和包层钢。
2016年4月11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尼西亚的合金或非合金热轧钢板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6年8月8日,印度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17年4月1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的最低限价为489~561美元/公吨。
2017年5月1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公告称,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该措施自2016年8月8日起实施,至2021年8月8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