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压延产品(Certain Flat Rolled Products of Aluminium)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0美元/公吨~449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本案的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铝罐体毛料(也包括做铝罐的尾料)和厚度小于等于80微米的铝箔。
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0美元/公吨;
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0美元/公吨;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65美元/公吨;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65美元/公吨;
其他生产商的反倾销税率为449美元/公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