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玻璃容器(Certain Glass Containers)发布了反补贴的初裁结果,反补贴调查期间为2018.1.1-2018.12.31。裁定广东华兴玻璃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Huaxing Glass Co., Ltd.)及其附属公司反补贴税率为23.25%,烟台长裕玻璃有限公司(Qixia Changyu Glass Co., Ltd.)反补贴税率为22.6%,未应诉的47家企业的反补贴税率为315.73%,所有不在名单上的其他企业反补贴税率为2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