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活性炭(Certain Activated Carbon)发布反倾销年度复审初裁结果,复审期间为2018.04.01-2019.03.31。裁定大同巨强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Datong Juqiang Activated Carbon Co., Ltd.)反倾销税率为0.22$/Kg, Carbon Activated Tianjin Co., Ltd.税率为1.66$/Kg,所有其他未被选中的参与此次复审的9家获得分别税率的企业,获得加权平均税率为0.49$/Kg。中国的统一税率为2.42$/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