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就2014-2015年对来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太阳能电池))的反倾销行政复审进行二次复审。商务部通知公众,本次诉讼的最终判决与商务部2014-2015年对中国太阳能电池行政复议的最终结果不一致。2020年7月1日,联邦公报公布商务部修改的最终结果。
2017年6月27日,商务部公布2014-2015年中国太阳能电池反倾销行政复议最终结果。2017年8月25日,商务部公布2014-2015年修正的终裁。据了解,本轮复审强令性应诉商有2家,阿特斯阳光电力有限公司(Canadian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及其关联企业,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Changzhou Trina Solar Energy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现将有关税率整理如下表。
日期 | 阿特斯 | 天合光能 | 享有单独税率企业 |
2017.06.27 | 13.07% | 4.66% | 6.98% |
2017.08.25 | 13.07% | 5.82% | 7.82% |
2020.07.01 | 3.19% | 0.00% | 3.19% |
中国出口企业如需应诉,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致电华美,热线电话:0311-85278946 邮箱:hm@huameiconsult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