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盐酸环丙沙星(Ciprofloxacin Hydrochlorid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从2020年9月2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具体税额如下:
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为2.38美元/公斤,
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为0.91美元/公斤,
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为1.87美元/公斤,
除上述3家企业之外的其他生产商为3.27美元/公斤。
2020年1月1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盐酸环丙沙星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6月1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盐酸环丙沙星作出反倾销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