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4日,欧盟对中国梅花集团下属两家出口商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梅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精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自主立案调查,重新审查涉案产品的出口价格及成本。本案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除另行延期(2个月)外,本案终裁将于12个月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2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