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5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将对来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进行反倾销诉讼的起始通知。商务部在2007年9月19日,收到了国内企业要求对低克重热敏纸进行反倾销诉讼的申请。反倾销诉讼的诉讼期为2007年1月1日-2007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海关税则号为4811.90.8040和4811.90.9090。商务部将不会晚于在起始通知做出后的140天做出初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