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发布了2005-2006年度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Xuzhou Jinjiang Foodstuffs Co., Ltd. (Xuzhou) 被判统税223.01%。由于相关当事人不服裁决结果诉至法院,2007年7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判令商务部重新裁决。2009年10月26日,商务部发布了重新确认的终裁结果,Xuzhou 公司的税率降至188.52%。2010年2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维持了商务部做出的新裁决。2010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公布了经法院认可的终裁结果。
Xuzhou Jinjiang Foodstuffs Co., Ltd. (Xuzhou) 1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