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氨基乙酸(Glycine)发布2012-2013年度反倾销终裁结果进行更正通知。复审期为2012年3月1日到2013年2月28日。
终裁裁定Evonik Rexim (Nanni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and Evonik Rexim S.A.S. (统称为Evonik) 的中国统税税率为453.79%。商务部发布此通知欲对终裁结果进行更正。